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774 债券简称:18克明01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下午3:00(星期一)至2019年6月25日下午3:00(星期二)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陈晖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7,518,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7,3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471,3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刘中明、文立冰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518,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10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518,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10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518,7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101,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中明、文立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