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5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窗口期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250,000股(含2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
2019年6月25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赖伟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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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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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赖伟德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赖伟德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的股东赖伟德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45)中其余股东的后续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赖伟德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5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窗口期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其中薛亮先生减持将不超过600,000股(含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常宝成先生减持将不超过658,000股(含65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
2019年6月25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19年6月24日,薛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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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截至2019年6月25日,常宝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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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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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薛亮先生、常宝成先生分别提交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