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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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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
开。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林云青、李志杰、陈积明、武鑫、倪一帆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邵亮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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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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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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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飞涛、曹丽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