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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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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12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7日和2019年1月10日发布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3,931,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6月6日。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最低为12.10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0,942,444.3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使用资金总额等情况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金额上限,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3,931,705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考虑其他因素引起的股份性质变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前后股本变动情况计算如下:

  ■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发布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年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1,333,400股(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19年1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81,82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将根据后续进行情况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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