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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6月24日上午9:3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叶湘武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毕元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如下:
毕元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电网公司国际合作部和办公厅高级主管,并派遣至联合国以及国际合作组织工作,负责国际能源项目和融资。2016年,毕元女士加入济峰资本,专注于医药、医疗器械、医疗诊断和医学领域的投资;曾任职于境外家族办公室投资经理,负责境内外投资业务。现任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兼总裁助理、兼投资部部长;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普德康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蓝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Sungen Pharma, LLC董事。
毕元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4,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毕元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毕元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