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1,361,00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号文核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360,0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169号文核准,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63,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17,36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兴国际”)、股东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实投资”),两者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51,361,004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9年7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6年6月29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总股本为217,3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350,8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009,118股。
2018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46,65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7,360,000股变更为219,906,650股。
2019年4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10,050股,公司总股本由219,906,650股变更为219,896,6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股东珍兴国际、珍兴国际母公司HARRISON SHOES INT’L CO.,LTD.(BVI)、昆山珍实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公司间接股东陈玉珍、陈玉兴、陈芳德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公司间接股东吴义富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4、公司间接股东吴珍芳、陈玉荣、陈玉芳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公司间接股东杨正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哈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2、哈森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所作出限售相关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哈森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哈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1,361,00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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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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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