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3日及6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24、临 2017-036)。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2017 年6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华澳.臻智46号—福鞍股份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7,03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47)。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5月31日届满。2018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78)。
4、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根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