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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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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62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5:00至2019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股)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

  中心29楼会议厅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5:30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31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联系人:潘尉、吴珈乐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四、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63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于2019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2019]39号),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9年6月12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披露公司拟与许启太及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珠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经查,海印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

  2019年5月24日,许启太等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提交了“一种防治非洲猪瘟的药物组合物及其提取物、注射液和应用”的专利申请,截至54号公告披露日,该专利申请仅处于网上自动受理状态,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据农业农村部网站2019年6月13日披露,该部从未受理过任何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预防治疗药物或疫苗,从未收到海南南药研究团队及相关企业用非洲猪瘟病毒开展有关药物试验研究的申请,该团队及相关企业并未按规定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申请。54号公告披露“许启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对非洲猪瘟的预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并拥有相关专利技术”,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对今珠多糖注射液属于疫苗的披露不准确

  海印股份于2019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56号)披露,今珠多糖注射液为兽用制剂,并非疫苗,54号公告中披露“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的投产做准备”,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对支付履约保证金情况的披露不准确

  海印股份于2019年6月11日签署了《合作合同》,而海印股份于2019年6月6日向今珠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即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早于《合作合同》签订但,54号公告披露“在合同签订后,公司拟根据合同约定为许启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提供10,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与实际情况不符。

  四、未披露《合作合同》重要条款

  海印股份与许启太及今珠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第一部分第十二条约定“甲方(海印股份)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其(乙方相关陈述、保证及提供的复印件)真实性未做核查,乙方(许启太)和丙方(今珠公司)也未提供资料供甲方核查”。但海印股份未在54号公告中披露上述条款,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五、对今珠公司股权结构的拔露前后矛盾

  54号公告披露,今珠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许可和陈玉鸾,各持有该公司50%股权,许可为今珠公司实际控制人,而海印股份2019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59号,以下简称59号公告)披露,今珠公司股权为许启太及研发团队所实际持有;今珠公司股东已变更为许可和郦福妹,均为代持人,54号公告与59号公告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矛盾。

  六、对今珠多糖注射液预防有效率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

  截至2019年6月20日,海印股份尚未取得关于今珠多糖注射液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预防有效率的相关实验结果等支撑性资料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农业农村部网站2019年6月13日披露,今珠多糖注射液未申请兽药注册,相关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也没有开展过相应动物实验,报道所称“今珠多糖可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缺乏科学依据。综上,54号公告披露今珠多糖注射液“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缺乏相关依据,不能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对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测和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

  54号公告披露,今珠公司“预测2019-2021年营业收入5亿、50亿、100亿,净利润2亿、10亿、20亿”以及“启动年产10亿支今珠多糖注射液的GMP生产基地的建设”。经查,海印股份在公告披露前未对上述情况开展充分有效的可行性论证和尽职调查,未对相关事项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等进行研究分析,不能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规定。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董事、总经理邵建佳,董事会秘书潘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陈文胜,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广东监管局所提出的问题,将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监管局上报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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