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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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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9-09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利润分配涉及的红利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于2019年6月21日完成。小天鹅的相关股东就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所得须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及缴纳红利所得税。

  2、若相关股东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及缴纳红利所得税,则相关税务责任由股东自行承担。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19年4月23日实施完毕。就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涉及的红利所得税申报及缴纳事宜,小天鹅已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以及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中期利润分配涉及的红利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的提示性公告》。

  就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小天鹅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或“本次合并”),美的集团已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于2019年6月21日完成证券转换,即小天鹅股东持有的小天鹅A股、小天鹅B股股份均已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了相应数量的美的集团股份。

  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相关股东涉及的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涉及的红利所得税事项,进一步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在证券转换完成后,小天鹅的相关股东须就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所得进行申报红利所得税

  根据小天鹅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证券转换后,小天鹅的相关股东不再持有小天鹅A股、小天鹅B股股份,均将转换成持有美的集团A股股票,该等证券转换事项,将视同小天鹅的相关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小天鹅A股、小天鹅B股股份。

  鉴于证券转换视同转让小天鹅A股、小天鹅B股股份的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截至在证券转换日(即2019年6月21日)仍持有的小天鹅股票且同时为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在册已获得小天鹅中期利润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须按照其截至换股日的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个人股息红利税,即对于截至换股日(即2019年6月21日),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就该等纳税的具体事宜,相关股东亦可以进一步向小天鹅所在地的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咨询。

  二、关于相关股东红利所得申报及缴纳的安排

  对于截至在证券转换日(即2019年6月21日)仍持有的小天鹅股票且同时为小天鹅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在册已获得小天鹅中期利润的境内外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涉及的红利所得税申报及缴纳安排如下:

  1、关于申报的安排

  (1)申报时间

  相关股东须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确定的换股日次月的十五日内(即2019年7月15日内)进行申报并缴纳。

  (2)申报的方式

  相关股东可以现场申报,亦可通过信件、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申报。

  (3)申报须提供的文件

  相关股东请补充完善附件一股东信息申报表,并请相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持股证明文件。

  相关股东须提供身份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对于境内个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境外个人股东,如是港澳居民,请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如是台湾居民,请相应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若是港澳台外的其他境外个人,请提供外国护照复印件。

  对于证券基金,请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南路18号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伍言知

  咨询电话:0510-81082320、81082377

  邮箱地址:ir@littleswan.com.cn

  2、关于缴纳的安排

  (1)关于缴纳金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截至换股日(即2019年6月21日),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关于缴纳的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红利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故就相关股东涉及红利所得税将由小天鹅进行代扣代缴,请相关股东在向小天鹅完成红利所得税申报后通过其自己的银行账户及时将其应缴纳的红利所得税转入小天鹅如下账户:

  开户名: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跃进支行

  账号:44477701040016328

  (请备注投资者帐户名称加“补缴红利个人所得税”)

  请相关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红利所得税的申报及缴纳,若相关股东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及缴纳红利所得税,则相关税务责任由股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一:股东信息申报表

  ■

  注:持股期限指该股票买入时起至换股日(即2019年6月21日)为止的期间。如分多次买入,涉及持股期限不同,请分开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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