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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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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交易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投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除外)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购,单笔申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投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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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个月指30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以下基金进行相互转换:永赢货币、永赢天天利货币、永赢双利债券A/C、永赢稳益债券、永赢丰益债券、永赢添益债券、永赢瑞益债券、永赢永益债券A/C、永赢丰利债券A/C、永赢增益债券A/C、永赢恒益债券、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永赢消费主题A/C。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④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⑤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⑥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⑦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⑧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⑨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投业务规则

  本基金仅可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具体申购金额限制及级差规定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6.2 定投申购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本基金参与代销机构开展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6.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日。

  6.4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021-51690111

  传真:021-68878782、021-68878773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注: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本公司直销机构暂未开通定投业务。

  7.2 代销机构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王峰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注:投资人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代销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该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2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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