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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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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5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筹划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钻明钻石”)51%股权,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证券代码:002731)自2019年6月17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面刊登的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9年6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1、截止2019年6月14日,公司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2、截止2019年6月14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二、重大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自2019 年6月17日开市起,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预案或草案。 公司指定媒体及信息披露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交易事项正在洽谈和商讨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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