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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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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下调
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下调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相应修订《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由0.33%/年下调为0.30%/年,托管费由0.10%/年下调为0.05%/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本公告构成对《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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