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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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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13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西锦鑫佰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015,98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402,2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67.98%,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中南紫云集项目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锦鑫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锦鑫佰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贷款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

  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广西锦鑫佰业提供担保事项。

  (详见2018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锦鑫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注册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康平街7号

  法定代表人:侯金生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室内装潢设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股东情况:

  ■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平安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贷款合同项下广西锦鑫佰业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有关贷款合同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期限:自有关贷款合同项下借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为广西锦鑫佰业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其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402,2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67.9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869,1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49.96%;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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