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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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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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司法意见为科创板改革护航
李超: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接A01版)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另一方面,通过强调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就专业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提高保荐人的履职要求等,进一步明确了证券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职责,有助于强化市场约束和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要求。

  再者,通过明确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强化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有利于进一步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理性投资意识。

  此外,通过明确科创板相关投资主体责任,规范股票信用交易活动,强化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进一步夯实了维护科创板市场稳定的法律基础。

  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若干意见》明确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证券审判的根本性任务之一。

  一方面,通过界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等各方主体对投资者应负的义务,明确相关主体从事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进一步夯实了投资者的权利基础。

  另一方面,通过推动完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机制,注重完善并发挥代表人诉讼和示范判决机制的作用,推动符合中国国情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和证券公益诉讼等与注册制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机制,有利于为投资者维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与保障。

  李超表示,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和证券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支持。证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若干意见》的实施工作,并推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更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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