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6,3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272.2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10,272.20万元,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16,027.8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9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法定代表人:马剑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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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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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万元,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融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至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2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8.1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