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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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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六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六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054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055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05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在加拿大矿业工程和矿业服务市场的份额,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康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或中国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加元的贷款。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拟为普康公司该项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相关贷款之日起一年。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中工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由于普康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Procon Holdings Inc.)

  注册时间:1992年2月6日

  注册地址:20th Floor, 250 Howe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3R8

  法定代表人:黄建洲

  注册资本:20加元

  经营范围:采矿承包、服务、勘察、规划、建设、设备制造与投资。

  股东情况: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持有普康公司100%股份。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普康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普康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工国际为普康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加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相关贷款之日起一年,到期后经中工国际及银行审批同意后可每次续延一年。具体条款以中工国际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中工国际为下属全资公司普康公司不超过3,000万加元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普康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中工国际整体利益。中工国际为普康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中工国际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32,030.5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04,924.35万元的比例为3.54%。上述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担保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加元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全资公司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Silvi Industries Management S.a.r.l,以下简称“丝维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丝维管理公司提供不超过150万欧元的财务资助,用于丝维管理公司的设立以及后续投资项目的开发、资金募集等工作的费用开支,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已于2017年7月向丝维管理公司提供了上述借款。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借款展期一年,上述借款将于2019年7月12日到期。

  丝维管理公司致力于投资项目的开发,积极推进公司的芬兰Boreal Bioref生物炼化厂(纸浆厂)项目已于2019年6月12日取得环境许可和水许可,相关产业和财务投资人表达了明确的投资意向,但因相关项目进度晚于预期计划,公司拟对丝维管理公司150万欧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一年,其余条款与原财务资助协议一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财务资助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与丝维管理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事项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丝维管理公司资助150万欧元。

  (2)财务资助的期限:展期至2020年7月12日。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丝维管理公司可提前还款。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主要用于丝维管理公司的运营、投资项目的开发、资金募集等工作的费用开支。

  (5)资金使用费:年借款利率为8%。

  (6)约定清偿方式:丝维管理公司将在完成投资项目的开发及资金募集后,从收到的管理费收入中归还该笔借款,或用所持目标项目股份转让的获利进行归还。

  2、由于丝维管理公司董事王宇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丝维管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王宇航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卢森堡

  3、成立时间:2017年7月5日

  4、法定代表人:Carl Johan Krigstrom

  5、注册资本:12,500欧元

  6、经营范围:浆纸和林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7、股权结构:

  ■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浆产业公司(Silvi Industries AB)持股70%,为控股股东;Carl Johan Krigstrom持有林浆产业公司6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9、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18,670欧元,负债为1,716,633欧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000欧元,净利润115,200欧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丝维管理公司通过与各类产业投资人及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渠道与工具的资本放大作用,投资包括公司的芬兰Boreal Bioref生物炼化厂(纸浆厂)项目在内的中大型纸浆厂项目,同时凭借国内紧缺的原材料供应资源,与浆纸领域大型企业合作,建立贸易和销售渠道,奠定公司在国内浆纸产业的影响力和重要地位。

  10、关联关系:作为丝维管理公司董事的王宇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使用自有资金向丝维管理公司提供了150万欧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2018年7月,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一年。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丝维管理公司是为了落实公司在浆纸领域“三相联动”战略,推动公司芬兰Boreal Bioref生物炼化厂(纸浆厂)项目落地而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丝维管理公司的另一股东林浆产业公司主要以其自身的技术、经验、渠道资源等为丝维管理公司贡献价值,并为公司的战略目标与重点项目的实现提供服务。

  公司为丝维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前丝维管理公司已有成熟项目储备,待目标项目融资到位,可产生管理费收入,丝维管理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丝维管理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需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一直参与、监督丝维管理公司的运营,密切监控其财务状况。公司将按照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丝维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丝维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能够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投资项目的开发、募集和投资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目前丝维管理公司已有成熟项目储备,并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完成资金募集前景良好,丝维管理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能够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深入推进投资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资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中工国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该事项,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中工国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丝维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能够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深入推进投资项目的开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且公司已经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续督导机构,对本次中工国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为150万欧元(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金额为150万欧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7日-2019年7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2019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9年6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回避表决的股东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9年7月3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牛德锋

  电话:010-82688405,82606936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      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9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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