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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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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2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19年6月21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及代慧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及代慧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于2019年8月9日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拟与上述金融机构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请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公司因拟将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新增2019年拟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经修订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关于追加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公司因拟将海信日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新增2019年拟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经修订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马金泉  钟耕深  张世杰

  2019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2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股权暨修订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且本公司将于2019年8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股权受让暨修订海信日立《公司章程》完成后,本公司将把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海信日立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之间的交易构成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规范管理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6月21日,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2019年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信集团资产总额为169.6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0.25亿元;2018年度,海信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1.95亿元,净利润为2.68亿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海信集团资产总额为176.4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3.15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信电器资产总额为293.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0.91亿元;2018年度,海信电器实现营业收入为351.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亿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海信电器资产总额为281.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1.25亿元(未经审计)。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中的“三、(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Ⅰ:海信集团

  乙方Ⅱ:海信电器

  (二)补充协议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约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交易总额上限修订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告“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三)协议有效期:本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本补充协议作为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其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2019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可以满足本公司将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的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中的“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年初至2019年4月本公司与海信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

  说明:上表中“海信国际营销”指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商贸”指青岛海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七、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于2019年6月21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关联董事汤业国先生、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及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经修订年度上限。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公司因拟将海信日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新增2019年拟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经修订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2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股权暨修订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且本公司将于2019年8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股权受让暨修订海信日立《公司章程》完成后,本公司将把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海信日立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信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新增关联交易。为规范管理上述新增关联交易,2019年6月21日,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公司拟于2019年度内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的部分金融服务的年度上限进行了补充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信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合计198.5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3.29亿元;2018年度,海信财务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5.74亿元,净利润为3.58亿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海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合计205.2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4.28亿元(未经审计)。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中的“三、(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本公司

  乙方:海信财务公司

  (二)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约定的关联交易年度上限修订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告“一、预计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三)协议有效期:本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本补充协议作为对《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其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两类金融服务年度金额上限,可以满足本公司将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的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提高本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率。

  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截至2019年4月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8.08亿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435.09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35.67亿元,开立电子银承手续费为人民币131.04万元;办理票据贴现的贴现利息为人民币60.01万元,办理结售汇业务人民币1.17亿元;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费为人民币17.59万元。

  七、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于2019年6月21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关联董事汤业国先生、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及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公司因拟将海信日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新增2019年拟在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经修订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 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2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股权暨修订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且本公司将于2019年8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股权受让暨修订海信日立《公司章程》完成后,本公司将把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规范管理本公司将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的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以满足业务需求,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将海信日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本公司货币资金将进一步增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本公司的资金效益,为本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投资期限

  本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本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 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30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19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19年8月9日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5:00—2019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

  (六)出席对象:

  1、于2019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若填妥并于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交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请见附件一),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出席要求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公告。

  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第一、二项普通决议案,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相关回避表决议案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本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审议及批准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暨修订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经修订年度上限;

  3、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特别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受让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将海信日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此外,本公司将发布股东大会资料就上述特别决议案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披露,股东大会资料另行披露。上述普通决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通知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上述特别决议案表决通过是上述普通决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即上述特别决议案获得通过后,上述普通决议案的表决结果才生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A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20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03    传真:(0757)28361055

  4、A股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H股股东的登记方法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1

  2、投票简称:海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8日15:00-2019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7)28362570 传真:(0757)28361055

  联系人:黄倩梅

  (二)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附件一:确认回执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A股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持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__ 股

  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  _    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 __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19年7月20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03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86-757-28361055

  附件二: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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