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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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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周一)下午3:00至2019年6月18日(周二)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号华东科技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学军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9人,代表股份2,104,215,0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45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088,437,1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0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人,代表股份15,777,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483%。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沈见龙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2,090,703,19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9%;

  反对    13,510,3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1%;

  弃权         1,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88,8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866%;

  反对   13,510,3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046%;

  弃权        1,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1.02选举徐国忠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2,090,714,0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4%;

  反对    13,499,4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5%;

  弃权         1,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99,7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03%;

  反对   13,499,4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409%;

  弃权        1,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2.01选举赵冀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2,090,703,1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9%;

  反对    13,510,3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1%;

  弃权         1,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88,8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866%;

  反对    13,510,3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046%;

  弃权        1,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90,808,4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29%;

  反对    13,406,5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1%;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4,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024%;

  反对   13,406,5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976%;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宪超、金明明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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