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孙哲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投 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特”)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授信贷款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经审议,本次公司对巴洛特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特”)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授信贷款1000 万元人民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2、简要说明:
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胡卫林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88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41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涂层新材料、金属印花板、金属印花复合板的研发、生产、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金属印花版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扬子新材持有巴洛特51.22%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1,837,572.19 元,负债为33,255,154.55 元,资产负债率为53.78%,2018 年
1-12 月份营业收入42,700,239.85 元,实现净利润-7,138,138.9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巴洛特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融资1000万元, 公司为巴洛特担保1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2020年6月13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巴洛特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为 11,000 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4%,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