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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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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9年6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6月18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晖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祥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市新双龙建材有限公司、宜兴市嘉优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对宜兴市湖父镇东岭路西侧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宜兴市,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华通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股权比例30%。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公司出资10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对舟山市新城惠民桥单元LC-07-02-20地块进行开发,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舟山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73号。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74号。

  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75号。

  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对所投资企业提供

  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 拟与江苏祥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宜兴市新双龙建材有限公司、宜兴市嘉优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交祥松”)对宜兴市湖父镇东岭路西侧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其中华通公司占股权比例30%。我司已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的议案》,中交祥松的设立注册手续正在办理中。

  为支持中交祥松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方的约定,在中交祥松设立注册手续完成以后,中交祥松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祥松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华通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对中交祥松提供5000万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自到账日起24个月,股东借款按年化8%计息,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我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宜兴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

  宜兴市新双龙建材有限公司和宜兴市嘉优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华通公司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表决权时将与华通公司保持一致,华通公司实际控制中交祥松,该项目公司由华通公司合并报表。

  所开发项目:中交祥松将作为宜兴市湖父镇东岭路西侧地块开发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9年6月5日竞得,位于驼房营村,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3384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不大于1.1,成交总价为8860万元。

  中交祥松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交祥松为新成立的公司,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三、风险防范措施

  华通公司对中交祥松拥有控制权,合并财务报表,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控,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华通公司将加强其对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中交祥松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江苏祥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三期工程501室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石松

  主要股东:石松等自然人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花、纺织原料、纺织品、纺织机械及零配件、包装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祥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祥松提供财务资助。

  2、宜兴市新双龙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堂前村

  成立时间:2011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万小珍

  主要股东:石松等自然人

  经营范围: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制造;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市新双龙建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祥松提供财务资助。

  3、宜兴市嘉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88-1号701室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弘

  主要股东:余弘等自然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兴市嘉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我司项目跟投人员组建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祥松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华通公司本次为中交祥松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祥松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需要;中交祥松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祥松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华通公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华通公司为中交祥松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祥松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需要;中交祥松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祥松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华通公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中交祥松置业无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9年5月末,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77,041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联方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关联方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资管”)因经营发展需求拟购买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昆明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中交锦绣雅郡”项目的中交云南大厦写字楼18-25层,销售金额39,902,223元,公寓8-10层,销售金额16,847,012元,合计销售金额为56,749,235元。

  中交资管与我司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交资管向我司控股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99,188.685万元

  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一层1028室

  成立日期:2015年5月7日

  法定代表人:冯锡荣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等。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0.01%股权,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19.09%股权,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其17.78%股权。

  最终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说明:与我司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交资管拟购买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交锦绣雅郡”项目的中交云南大厦写字楼18-25层,销售金额39,902,223元,公寓8-10层,销售金额16,847,012元,合计销售金额为56,749,235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项目所售写字楼和公寓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整体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人将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项目及周边写字楼及公寓项目存量较大,去化周期较长,此次写字楼及公寓的整体销售可以促进我司房地产项目降低存货,实现快速销售和回款,同时体现了关联方对我司房地产项目的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整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初至披露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向关联方借款合计22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合同金额合计73,340.8593万元;为关联方提供办公楼装修服务,金额约1350万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向关联方转让股权资产,转让价格为1050.58万元(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支付关联方建筑工程设计费用18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写字楼和公寓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整体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借款52,0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10%,期限不超过1年。

  地产集团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司向地产集团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曾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我司在2019年度向地产集团借款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0%,本次借款前,我司2019年度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170,000万元,本次借款后,我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222,000万元,借款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晖

  成立时间:2015年3月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近期,随着房地产调控及信贷政策的持续收紧,公司曾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在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0%,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属于合理范围。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期限1年以内。

  2、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

  3、利率:年利率不超过10%(以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我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体现了地产集团对我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初至披露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使用向关联方借款额度合计22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合同金额合计73,340.8593万元;为关联方提供办公楼装修服务,金额约1350万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向关联方转让股权资产,转让价格为1050.58万元(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支付关联方建筑工程设计费用18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中交地产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借款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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