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1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8日(周二)13: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18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5:00 至2019年6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60,464,0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6,204,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1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4,259,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324%。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4,259,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4,259,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4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钰峰、王东、崔乃荣、费智、刘斐、黄岳元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朱钰峰 同意股份数:152,392,657股
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东 同意股份数:152,123,860股
1.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人崔乃荣 同意股份数:152,123,860股
1.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费智 同意股份数:152,384,862股
1.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刘斐 同意股份数:152,123,860股
1.06.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黄岳元 同意股份数:152,121,36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朱钰峰 同意股份数:36,188,548股
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东 同意股份数:35,919,751股
1.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人崔乃荣 同意股份数:35,919,751股
1.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费智 同意股份数:36,180,753股
1.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刘斐 同意股份数:35,919,751股
1.06.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黄岳元 同意股份数:35,917,251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韩晓平、曾鸣、李明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独立董事韩晓平 同意股份数:152,234,757股
2.02.候选人:独立董事曾鸣 同意股份数:152,254,757股
2.03.候选人:独立董事李明辉 同意股份数:152,224,75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独立董事韩晓平 同意股份数:36,030,648股
2.02.候选人:独立董事曾鸣 同意股份数:36,050,648股
2.03.候选人:独立董事李明辉 同意股份数:36,020,648股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闫浩、杨阳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闫浩 同意股份数:152,235,956股
3.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杨阳 同意股份数:152,255,95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闫浩 同意股份数:36,031,847股
3.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杨阳 同意股份数:36,051,847股
4、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9,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4%;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35,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7%;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9,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4%;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35,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7%;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9,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4%;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35,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7%;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39,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4%;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35,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7%;反对12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98,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7%;反对26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05%;反对26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98,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7%;反对26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05%;反对26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94,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7%;反对26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05%;反对265,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463,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65%;反对1,000,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94%;反对1,000,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207,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70%;反对1,256,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0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12%;反对1,256,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美元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348,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7%;反对1,115,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44,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93%;反对1,115,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绿色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348,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7%;反对1,115,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44,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93%;反对1,115,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348,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47%;反对1,115,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44,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93%;反对1,115,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
●兑付停牌日:2019年7月1日
●兑付兑息日:2019年7月1日
●兑付摘牌日:2019年7月1日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年6月29日发行的“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6月29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利息及兑付本金。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6协鑫01”,代码:136485。
3. 发行人: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5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15﹞2065号文件。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1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 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发行时,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5月28日出具了《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203号),经评定,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16协鑫01”信用等级至AA+。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10%。每手“16协鑫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00元(含税)并偿还本金1,000元。
三、本次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兑付停牌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
2、兑付停牌日:2019年7月1日
3、兑付兑息日:2019年7月1日
4、兑付摘牌日:2019年7月1日
因3年发行期限到期,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7月1日摘牌。
四、本次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协鑫01”持有人。
五、本次兑付兑息办法
发行人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还本付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还本付息。发行人将在本期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相关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还本付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还本付息服务,后续还本付息工作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发行人的公告为准。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及兑付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及本金。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协鑫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联系人:朱清华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联系电话:0512-68536926
传真:0512-69832396
邮政编码:215000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高俊翔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1-61036972
传真:021-68826800
邮政编码:20120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