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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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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周日)-2019年6月17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01单元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天广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648,7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34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7,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67%。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349,5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3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299,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9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律师和刘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和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过渡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本次交易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盛屯集团、盛屯贸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采矿权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3,297,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熊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646,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律师和刘佳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熊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熊波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熊波先生简历

  熊波,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新西兰梅西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Lighting Direct Limited市场经理、Anderson Gold Corporation投资经理、上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盛屯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西区总部总经理。

  截至2019年6月5日,熊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00股。熊波先生与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熊波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熊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19日和2017年12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12月17日届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将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根据《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截至2018年1月1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陕国投·融鑫2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962.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成交金额合计为28,608.11万元,成交均价为14.58元/股。至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2、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售出股份,持有公司股票仍为1,962.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

  3、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0%以上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的后续安排

  1、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陕国投·融鑫2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集合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一旦集合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集合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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