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9-05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5000万元,期限6个月。公司针对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9-05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抵押部分土地、房产向银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6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房产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5000万元,期限6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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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31,939.67万元。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1、2项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23,653.00万元。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07月03日为基准日对公司上述3、4项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17,479.00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9-05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召开二○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侯红梅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1人,代表股份289,851,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980%。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587,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8%。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共1人), 代表股份289,264,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19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87,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8%。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彭林、李盖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终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326,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8%;反对525,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62%;反对525,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彭林、李盖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