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7,546,804.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受理情况
近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因借款合同纠纷九有供应链于2019年4月17日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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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蔡昌富
被告三:高伟
被告四:杨学强
2、案件审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3、案件基本情况:
九有供应链和被告一分别于2016年5月20日、2017年1月9日、2017年2月5日签订了《供应链服务协议》(编号:RI-JY-201601)、《补充协议》(编号:RI-JY-201601-01)、《补充协议(二)》(编号RI-JY-201601-02)。
根据协议约定:“被告一为九有供应链提供物料代采服务,根据九有供应链的指令向指定供应商进行物料采购…若供应商未履行交货或采购服务未达成,或因九有供应链业务经营需要而全部或部分收回上述预付货款,则被告一应在订单取消或接到九有供应链收回该等款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返还上述预付货款至九有供应链,并向九有供应链支付资金占用费0.6%/月,不足整月按天计算。若被告一未能按时还款,则九有供应链有权向被告一追偿,被告一还应承担九有供应链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被告一应按末偿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九有供应链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担保被告一上述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根据协议约定:“为保证本次合作的顺利开展及九有供应链的资金安全,被告一实际控制人(高伟、杨学强、蔡昌富)就上述预付货款向九有供应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应就被告一欠付九有供应链的预付货款、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合同签订后,九有供应链多次向被告一支付预付货款,被告一也多次退还预付货款,被告一最后一次向九有供应链退款的时间为2018年3月。截至九有供应链提起本案诉讼时,被告一在案涉协议项下欠付的预付货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9,000,000元。
九有供应链及九有供应链的100%控股股东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9月18日和2018年10月25日向被告一发出《问询函》和《催款函》,要求被告一偿还39,000,000元欠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根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一应当自九有供应链提出还款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还款,即应在2018年9月20日之前还放,但被告一至今未按九有供应链要求偿还所欠款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9年1月,九有供应链将上述对被告一享有债权中的一部分(11,500,000元)转让给第三方北京春晓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已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被告一。因此,截至九有供应链提起本案诉讼时,被告欠付九有供应链的预付货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7,500,000元。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九有供应链偿还预付货款人民币27,500,000元;
(2)判令被告一向九有供应链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3,478,804元(以39,000,000元为基数,按日0.02的利率,计至2019年1月10日;以27,5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1日起,按日0.02的利率,暂计至2019年3月31日,自2019年4月1日起应以27,500,000元为基数,按日0.02%的利率继续计算,最终金额以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数字为准);
(3)判令被告一向九有供应链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568,000元(以39,000,000元为基数,按日0.1%的利率,自2018年9月21日起,计至2019年1月10日;以27,500,000为基数,自2019年1月11日起,按日0.1%的利率,暂计至2019年3月31日,自2019年4月1日起应以27,500,000元为基数,按日0.1%的利率继续计算,最终金额以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数字为准);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第一、二、三项诉讼请求的全部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因受法院的判决和实际执行情况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受理通知书;
2、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