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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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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18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司 “ 2019-010 号 ”公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康欣”)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川市支行(以下简称“汉川农发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分行(以下简称“武昌华夏银行”)申请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川市支行

  2.债务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为汉川农发行与湖北康欣签订的编号为42098401-2019年(汉川)字002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连带责任保证,本金数额:伍仟万元人民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分行

  2.债务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为武昌华夏银行与湖北康欣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权额:伍仟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包括湖北康欣与武昌华夏银行签署的编号为WH0310720190009的借款合同所涉及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

  5.担保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日,2019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仅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4.21亿元,未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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