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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6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合理地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目前,公司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至40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至25年。本次涉及折旧年限变更的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变更前的折旧年限为20年至25年,变更后的折旧年限为28至35年;机器设备变更前的折旧年限为6至16年,变更后的折旧年限为11至18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山西后服务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为拓展产业链,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大重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山西后服务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越南河静省奇英市奇英坊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越南责任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5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的议案》

  为加速应收账款清收,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重机公司”)与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松汀”)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对唐山松汀所欠200.38万元货款进行债务重组,起重机公司就上述欠款给予唐山松汀折扣金额100.1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拟将对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50万元进行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6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与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有利于避免坏账损失进一步扩大,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债务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对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进行了清查,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检测评估,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决定变更会计估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如下:

  目前,公司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至40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至25年。本次涉及折旧年限变更的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变更前的折旧年限为20年至25年,变更后的折旧年限为28至35年;机器设备变更前的折旧年限为6至16年,变更后的折旧年限为11至18年。

  2.审批程序: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超过上年度定期报告净利润的5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的次月1日起执行。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近年来,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开展了大量修缮及维护保养工作,降低了其损耗程度,从预计实现服务年限或提供经济利益期限来看,相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现行的折旧年限已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

  为更加合理地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进行了清查,确定了预计使用寿命应当调整的固定资产范围,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大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检测评估,同时,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假设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2019年度减少计提折旧约2,406万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同),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约1,975万元(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所测算的折旧年限变更对2019年度大连重工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大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检测评估报告》;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山西后服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为拓展产业链,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万元人民币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大重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山西后服务公司”)。

  2.本次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任延清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801、802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营业期限:自1993年1月6日至2022年4月2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114949Y

  8.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机械、电气安装、调试、修理及技术咨询;机电产品及备件、重型机械钢结构设计制造(加工地限大连五二三厂西侧甜水套制造基地限中华东路3号)、机具出租;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批发兼零售;公、铁、水运代理,货物中转联运,租船、订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以上凭资质证限现场);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以上均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大重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

  4.注册资本:800万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安装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6.拟定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维护修理及技术咨询,机电产品及备件的批发兼零售。

  上述信息具体以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安装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大重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占投资总比例的10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装公司投资设立山西后服务公司,是公司开拓后服务市场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利用山西焦炉设备后服务市场资源丰富外部条件,通过采取个性化定制运维方案、提供备件零库存服务等措施,能在快速拓展焦炉设备后服务市场的同时,便于拓展更多产品领域后服务市场,亦有助于发挥协同作用促进公司产品订货。

  存在的风险:本次投资存在经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借鉴已有的鞍山大重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的成熟运营经验,尽快完善山西后服务公司的运营模式、风险控制机制,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安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拟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越南责任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越南公司”),注册资本15万美元(按照当前汇率,约合人民币103万元)。

  2.上述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曲宏

  3.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营业期限:自1992年7月4日至2042年7月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310450R

  8.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机电设备设计、安装;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Dalian Heavy Industry Vietnam Co., Ltd.

  中文名称:大连重工越南责任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越南河静省奇英市奇英坊

  3.注册资本:15万美元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国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5.拟定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进出口以及代理进出口;承揽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工程;劳务输出。

  上述信息具体以所在地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拟出资15万美元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越南责任有限公司,占投资总比例的10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越南公司,是公司拓展越南市场的有力措施,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在越南本土配置资源,精准服务越南客户,从工程承包、工程咨询、服务等诸多方面全面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更好的满足国际市场需求。同时,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目前为筹备阶段,未来发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须经过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核准或备案,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越南的政策、法律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存在一定的管理与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营商环境,通过信息收集及分析,加强政策监测,随时掌握相关方面的政策动向,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及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轴公司”)拟将对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动力”)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50万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安泰动力为曲轴公司客户,曲轴公司于2010-2015年间累计为其供货21根曲轴,合同总额3,246万元。2014年,安泰动力出现经营困难,虽积极采取与其高管沟通催收欠款等措施,曲轴公司对安泰动力1,650万元货款仍未能收回。2016年3月,曲轴公司就上述1,650万元欠款提起诉讼。该案件于2017年2月开庭审理,曲轴公司于2017年6月收到武汉海事法院两份民事判决书[(2016)鄂72民初1630号、(2016)鄂72民初1631号],法院判决曲轴公司胜诉。但诉讼期间,靖江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受理了安泰动力的破产申请,曲轴公司胜诉时安泰动力已无能力偿付欠款,且没有可保全财产。

  2018年12月,靖江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认可通过《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方案内容曲轴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清偿金额为零。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曲轴公司上述债权已无法收回,公司决定对该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曲轴核销坏账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情况。本次核销的坏账金额1,65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所核销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其他关联单位和关联人;本次核销坏账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武汉海事法院出具的(2016)鄂72民初1630号和(2016)鄂72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

  5.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5:00至2019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其中: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4日9时至15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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