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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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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9-037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5)。由于工作疏乎,公告中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后)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1日。

  B股股东应在2019年5月2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15楼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2发行规模;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债券期限;

  2.5债券利率;

  2.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转股期限;

  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募集资金存管;

  2.19担保事项;

  2.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及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均属于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其中,第2项议案的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能管中心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德胜、陈立文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择一打“√”作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还似视为委托股东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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