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理财债券型基金整改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托管在工商银行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本公司将在本基金下一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封闭期与开放期、信息披露等内容。
上述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而开展,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应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9年6月26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其它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投资范围、封闭期与开放期、信息披露等内容的变化,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2、本基金最近的开放期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7日,其中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日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7日,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日为2019年6月26日。开放期的最后一日为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份额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开放期结束后进入封闭期,封闭期的运作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开放期内赎回或申购本基金,敬请投资者妥善安排申购赎回事宜。具体开放期的业务规则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附件:《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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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254)。投资者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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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晋中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5日起通过晋中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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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晋中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晋中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678
公司网站:www.jzbank.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