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江利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06号)(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利雄先生计划自2019年1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江利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江利雄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2019年6月5日,江利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江利雄先生暂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624,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江利雄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其未减持公司股份,且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江利雄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江利雄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