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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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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5月25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下属公司员工,且其未同时参加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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