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
股份提示性公告

  上市流通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3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2019年 6 月 10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0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上市日为2017年6月9日。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共计43.8720万股,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3 月 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 年 3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 4月25日,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4、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17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登记日为2017年6月9日,公司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02万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 1.07%。

  7、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8、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9、2018年5月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10、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 2017年5月 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9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 2017年5月 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920万股。

  12、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6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6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根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对6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0人,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

  16、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0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符合条件的14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9.05万股,授予价格为 36.68元/股,同时,该事项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为拟向11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6.02万股,授予价格为 36.48元/股。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除2名员工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共计116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1920万股。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2017年5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0人,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720万股。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自 2017年5月 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截至 2019 年5月17日,公司于2017 年5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43.8720万股。

  四、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6月 1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3.87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0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18 人,限售期内已有 7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担任公司监事,故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110 人。

  注2: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中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76.02万股相应转增为152.04万股。

  五、本次解除限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