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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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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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4)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6个月的期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若该对应日在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该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募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