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不会只投股票、债券、非标或流动性资产。
此外,刘兴华表示,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在过渡期内,老产品可以建行名义发行,一边发行,一边转型。建行理财产品仍会存续一段时期。建信理财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要有自己承担风险的能力。“因此,未来考验我们的是防范风险能力。我国国有大行风险防控能力较强,建信理财也传承了母行的风险防控能力。”
多位市场人士认为,基于自身特点,银行理财子公司切入权益市场可能将侧重于被动投资。
增加对长尾客户吸引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实现了资管新规提出的“公平竞争”原则,在产品准入、销售分销和投资管理等部分与公募基金和资金信托计划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加上银行固有渠道优势和信誉优势,银行理财子公司必然会成为资产管理行业中重要参与者。
“银行通过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竞争力更高。”杨荣认为,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更低。若理财专营部门开展的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是1万元,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是1元,与公募基金一致,大大增加银行理财对长尾客户的吸引力。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在销售渠道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渠道将放宽至通过监管部门取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资格的机构,而不仅局限于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面签要求上,首次购买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客户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既可以在网点进行,也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完成。
董希淼强调,未来以子公司形式开展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营主流模式。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对银行投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要求投资者购买产品时更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