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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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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华业02”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 告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7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华业02”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       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华业02”)于2019年6月3日到期,公司未能筹集到期偿付资金,截止本公告日,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发行人”)2016年发行的“16华业02”需于2019年6月3日支付2018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期”)的利息及所有剩余本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华业02”)。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及余额:本期发行规模为4.3亿元,截至2019年5月31日,债券余额为0.7亿元。

  4、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时票面利率为7.0%,2016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2日期间,票面利率为7.0%;2017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2日期间,票面利率为7.1%;2018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期间,票面利率为8.5%。

  5、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6、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2日或者2016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2日。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为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或者2018年的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6月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6月3日或2018年6月3日。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无评级。

  12、挂牌转让交易场所:本期债券自2016年6月23日起于上交所挂牌转让,上交所证券代码“135532.SH”,    证券简称“16华业02”。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支付16华业02的本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三、联系方式

  发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

  联系人:徐红

  职位:董事长

  电话:010-857107355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7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03执保272号,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603-03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股数共计291,607,931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华业发展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02,238,431,占公司总股本的21.22%。根据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130)显示,当期已累计轮候冻结股份 874,823,793 股,本次司法轮候冻结股份291,607,931股,累计轮候冻结股份共计1,166,431,724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03执保272号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603-03号),本次轮候冻结的申请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被申请人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ZHOU WEN HUAN、GUO NANCY XIUQI、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华业发展持有的华业资本291,607,931股无限售流通股协助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轮候冻结,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分析

  上述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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