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的资产支持票据(ABN)。相关事项如下:
(一)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的ABN期限不超过10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具体票面利率水平在发行前视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期发行。
5、基础资产:公司拟以特定期间内的物业费收入及其他相关收入作为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来源。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公司(含子公司)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经营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8、増信方式: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结构,由公司或其他相关方认购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同时由公司作为增信方,根据相关文件的约定,在ABN存续期间承担差额资金补足义务,和/或为作为ABN参与机构的公司子公司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承诺。
(二)本次ABN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ABN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ABN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ABN发行的具体条款与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时间、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增信方式),并根据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该等条款及条件作出调整。
2、根据本次设立及发行ABN的实际需要,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完成其他为本次ABN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3、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ABN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转让、申请提前终止(如有)的相关事宜。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办理与本次ABN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五、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2)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快公司房地产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香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安资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杭州康浩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康浩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睿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钇置业”)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桐乡金荣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荣置业”)。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一
为满足公司在杭州区域的房地产项目拓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安资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康浩置业”,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康浩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孔家埭村160、161号2幢1029室
3、法定代表人:葛乐乐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香安资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睿钇置业”于2019年5月15日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桐土储备[2019]10号地块。“睿钇置业”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成立子公司“金荣置业”作为上述地块开发的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桐乡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桐乡金荣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城东路183号振东物流电商中心2幢320室
3、法定代表人:陈寅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睿钇置业”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审议情况
2019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注册子公司的事项旨在推进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发展,满足全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项目投资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子公司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各城市公司深入研究相关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投资、开发进度,实现资金平衡,应进一步加强产品营销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荣安置业”)拟为参股公司台州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情况概述
“台州荣安置业”参股公司台州椒江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江方远荣安置业”)通过公开竞拍方式竞得台州台土告字【2019】011号地块,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经开方远荣安置业”作为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台州荣安置业”与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拟共同开发上述地块。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椒江方远荣安置业”将其持有的“经开方远荣安置业”42.5%的股权以平价转让方式转让给“台州荣安置业”,将其持有的“经开方远荣安置业”57.5%的股权以平价转让方式转让给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因项目开发需要,各股东方拟按合作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台州荣安置业”拟按实际出资比例向“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二)审议情况
2019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详见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授权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安置业”拟向“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台州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
(4)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经开方远荣安置业”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5)财务资助利率:按照项目合作协议或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白云街道东环大道518号五联大厦三层315室-47
(4)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余挺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经开方远荣安置业”为“椒江方远荣安置业”全资子公司,“椒江方远荣安置业”为合营企业,无实际控制人。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股权变更前,“椒江方远荣安置业”持有“经开方远荣安置业”100%股权;股权变更后,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经开方远荣安置业”57.5%的股权,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经开方远荣安置业”42.5%的股权。
(10)关联情况:“经开方远荣安置业”为公司参股的合营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开方远荣安置业”成立于2019年4月18日,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无
(14)项目概况:“经开方远荣安置业”开发的项目为台州台土告字【2019】011号地块位于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中心幼儿园以西,总面积7,498平方米,容积率2.0。项目位于台州市高新区,交通便利,商业配套丰富,教育配套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项目公司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公司在参股项目公司董事会占多数席位,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参股项目公司,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以保证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资助主要用于参股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以满足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被资助对象的其它股东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该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助行为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且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6,740.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7%。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4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梁房地产”)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康梁房地产”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019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康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2日
(三)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集仕芯谷4幢405室
(四)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五)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康梁房地产”100%股权。
■
(八)关联情况:“康梁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十)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一)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宁波康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康梁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梁房地产”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的日常资金需求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投资、开发进程,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且担保对象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83,1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9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8,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7%。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5:00-2019年6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