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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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5月31日,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从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5月31日。详见公司2017年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注2:2018年5月30日,海灏投资将上述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展期至2019年5月31日。详见公司2018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灏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910,589,35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8%,其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57,6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3%。
截至本公告日,海灏投资运营一切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交易对账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