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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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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9-02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国贸”)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额度在8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及2019年5月8日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5月30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简称“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确保在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上海国贸与上海分行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最高不超过本外币折合45,0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得到支付和偿还,公司同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上述经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人:保证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

  保证期限: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即为在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债务人上海国贸与债权人上海分行订立的具体业务合同。

  保证金额: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

  保证范围:应偿还和支付的债务,包括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上海国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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