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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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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9-017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泰达”)将其持有的9,274,15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广西泰达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95500373M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25日至2044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83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19年5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274,157股,占总股本的1.58%,减持价格6.1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8,627,194股,占总股本的6.5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9,353,037股,占总股本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泰达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披露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股票代码:600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83号综合楼

  通讯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62号泰达MSD-B2座904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青海春天9,274,15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青海春天29,353,037股股份,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5%。

  根据青海春天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广西泰达减持计划公告,广西泰达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4万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进行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19年5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274,157,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1.58%,减持价格6.1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春天38,627,194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6.5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春天29,353,037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青海春天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2019年5月3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本页无正文,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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