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9-04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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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章程备案,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登记情况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半导体材料及器件、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光电产品、电子产品、网络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用连接器组件、光电模块、光器件、电源类产品、照明光源、灯具、日用小家电、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研发、产销、维修保养:光伏逆变器和控制器、风能控制器、通信电源、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应急电源、蓄电池管理装置、通信用机柜及其配套产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网络通信终端、电动车充电器及充电桩;数据中心、通信系统、太阳能和风能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集成、安装调测和保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半导体材料及器件、集成电路产品、微电子产品、光电产品、电子产品、网络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用连接器组件、光电模块、光器件、电源类产品、照明光源、灯具、日用小家电、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研发、产销、维修保养:光伏逆变器和控制器、风能控制器、通信电源、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应急电源、蓄电池管理装置、通信用机柜及其配套产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网络通信终端、电动车充电器及充电桩;数据中心、通信系统、太阳能和风能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集成、安装调测和保养;道路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备查资料: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2、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9-04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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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长兴合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顺投资”)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5%)。2018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合顺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
3、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六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12,0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8%。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