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4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2019年5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28,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4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28,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87231085J
住所:安徽省江北区产业集中区管委会A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刘文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设备、机电设备(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械);研磨材料及电子系统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物流传输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器人系统研发、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许可经营);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芜湖装备100%股权,芜湖装备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芜湖装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芜湖装备的总资产1,558,243.72万元,总负债1,212,731.72万元,净资产345,512.00万元,资产负债率77.83%。2018年1-12月芜湖装备营业收入1,158,584.72万元,净利润123,100.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芜湖装备的总资产1,707,220.90万元,总负债1,324,180.01万元,净资产383,040.90万元,资产负债率77.56%。2019年1-3月芜湖装备营业收入203,975.23万元,净利润40,411.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芜湖装备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28,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芜湖装备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主营光电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物流传输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非标设备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是承载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务的重要主体之一。董事会认为公司可以掌控芜湖装备的经营与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为了保证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装备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28,000万元,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802,04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6,628.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5,012.2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8%。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4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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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
B股股东应在2019年6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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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6月12日9:00-11:00,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0828证券部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八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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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