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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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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伍竹林董事长、谢峰董事、杨德明董事因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罗志刚监事因出差请假。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3人,出席3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雪球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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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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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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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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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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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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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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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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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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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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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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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2、本次会议议案七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王波、潘筱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议案均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