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及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的通知,临沂金正大及万连步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补充质押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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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共持有公司股份122,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8%,其中被质押股份为120,88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53%,占公司总股本的36.73%。万连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9,274.38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1%,其中被质押股份为37,91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96%,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
三、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质押、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股份等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