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19-02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划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富邦控股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计划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炜、宋汉心、宋凌杰、郑锦浩、魏会兵、屠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2019-02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划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本次担保金额: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担保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汉心先生、宋凌杰先生、郑锦浩先生、魏会兵先生、屠敏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富邦控股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号4、5楼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等
截至2019年3月31日,富邦控股资产总额19,037,713,939.29元,负债总额13,520,453,710.15元,净资产额5,517,260,229.14元,营业收入1,819,421,094.39元,净利润86,658,484.29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
富邦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2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1.5亿元,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生效后,公司将及时对相关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富邦控股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并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提供合计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同时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富邦控股为此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划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19-02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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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8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8日
至2019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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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4月28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5月27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和5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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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单位)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个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9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7410500 87410501
传真:0574-87410510
联系人:魏会兵 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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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