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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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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
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5月24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云南白药(代码:000538)”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安源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双月利”)变更而来。自2019年5月28日起,“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2)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27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双月利基金份额。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交易日选择赎回或转出,不受《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每份基金份额只能在运作期到期日赎回的限制。投资者选择期内,双月利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不收取赎回费用。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转出的双月利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52)、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53)将分别转为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52)、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53)。原双月利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本基金的,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为转型前持有期限加上转型后的持有期限,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注册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4)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从2019年5月28日起参加渤海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河北银行、吉林银行、乐清农商银行、龙湾农商银行、瑞安农商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安信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天风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创金启富、大智慧基金、蛋卷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汇成基金、肯特瑞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天天基金、同花顺、万家财富、奕丰金融、盈米基金、增财基金、展恒基金、中期时代基金、众禄基金、浦领基金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对于本基金转型前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转型后,其持有期限为转型前持有期限加上转型后的持有期限,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注册登记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A、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B、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7%;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4%;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4%;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7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4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4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0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2.0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0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A、投资者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3)本基金从2019年5月28日起参加盈米基金、蚂蚁基金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盈米基金、蚂蚁基金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6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1.50%,申购补差费率为1.7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1.50%=16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165.00)×1.70%÷(1+1.70%)=181.12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65.00+181.12=346.12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346.12=10,653.88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653.88÷1.020=10,444.98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大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港股通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渤海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农商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河北银行、吉林银行、晋商银行、乐清农商银行、龙湾农商银行、宁波银行、瑞安农商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天风证券、西部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原证券、创金启富、蛋卷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汇成基金、肯特瑞基金、蚂蚁基金、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天天基金、同花顺、万家财富、奕丰金融、盈米基金、增财基金、展恒基金、中信期货、众禄基金、浦领基金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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