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伍茂春先生(职工董事)简历
伍茂春,男,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贵州省安顺市第四中学教师,浦东新区组织部副主任科员、上海市人事局主任科员,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副总监、纪委副书记。现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2、 徐慧女士(职工监事)简历
徐慧,女,197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汉族,政工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第七棉纺厂团委干事、团委书记、细纱车间工会主席、江宁路街道党群工作者、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干事、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部工会副主席、本部第一党支部书记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4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777号(近秣陵路)维也纳国际酒店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4日
至2019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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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相关决议公告。股东大会文件最迟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2、16、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2、13、14、16、17、18、19、20、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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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集中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近江苏路)。
(三) 集中登记时间: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法:电话:(021)62328282,传真:(021)62317250,邮政编码:200060,联系人:刘芝君。
(二) 出席本次会议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或给予参加会议者任何额外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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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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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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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自2016年6月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至今已有三年,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讨论,第十届监事会拟由三名同志组成,推荐唐梦婷、梁锦山二位同志作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提名唐梦婷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梁锦山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另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徐慧女士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详见公司2019年5月2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申达股份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1、 徐慧,女,197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汉族,政工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第七棉纺厂团委干事、团委书记、细纱车间工会主席、江宁路街道党群工作者、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干事、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部工会副主席、本部第一党支部书记。截至本决议公告日,徐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 唐梦婷,女,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法学学士、文学学士。201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监审部副经理。截至本决议公告日,唐梦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 梁锦山,男,196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政工师。197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鸿新色织厂保全工、电工、整党办秘书、厂长秘书、厂办副主任、厂办主任、常务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纪委专职干部、纪委委员、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监察室副主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长。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党委工作部部长,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决议公告日,梁锦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