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9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和文件。2019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5月16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公司于5月1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截至目前,《问询函》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暂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回复公告时间不晚于2019年5月30日。
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抓紧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