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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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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19-045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1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

  被担保人2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

  被担保人3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1天津租赁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1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被担保人2中远海运租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本公司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投资”)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为被担保人3东方香港向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香港”)申请0.55亿美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本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1的担保余额为2.90亿元人民币;对被担保人2的担保余额为84.58亿元人民币;中海投资对被担保人3东方香港的担保余额为0.95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租赁拟向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1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中远海运租赁拟向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期限1年,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东方香港拟向渣打香港申请0.55亿美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方式为内保外贷,中海投资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1天津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可为被担保人2中远海运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中海投资可为被担保人3东方香港提供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天津租赁、中远海运租赁、东方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814

  4.主要负责人:郭定伟

  5.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租赁咨询;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0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86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8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22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3.4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8.48%;2018年营业收入为1.2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58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9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05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7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6.9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49%;2019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0.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8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2:

  1.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4.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5.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7.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1.0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5.78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7.36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45.3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4.27%;2018年营业收入为20.5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52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6.3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6.95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16.20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69.3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16 %;2019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5.8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7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3:

  1.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51楼

  4.主要负责人: 刘冲

  5.注册资本: 1万美元

  6.经营范围:钢制干货集装箱贸易

  7.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5亿美元,净资产0.12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2.23亿美元,负债总额为2.23亿美元,银行贷款总额1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4.89%;2018年营业收入为7.26亿美元,净利润为0.02亿美元。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3亿美元,净资产0.13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3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3亿美元,银行贷款总额0.5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0.91%;2019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0.98亿美元,净利润为0.01亿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1天津租赁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1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拟为天津租赁向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2中远海运租赁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期限1年,本公司拟为中远海运租赁向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3东方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渣打香港申请0.55亿美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该0.55亿美元贷款将由中海投资以内保外贷方式提供担保,即由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为渣打香港提供0.55亿美元借款的保函,为该笔贷款进行担保。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天津租赁、中远海运租赁、东方香港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内,且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5.20亿美元和100.41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9.90%,净资产比例约为152.04%。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3.30亿美元和94.48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8.52%,净资产比例约为141.48%,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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