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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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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有转股的可能,所以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不确定,但分配的比例不变。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截止2019年5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024,784,095股。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4,784,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24,784,09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37,176,14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30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37,176,142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066元。

  2、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发生转增股本以及派发现金红利,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8.96元/股调整为5.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30日起生效。

  3、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以上事项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股份八楼

  咨询联系人:张平、李艳梅

  咨询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电话:0769-22492600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8044,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96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92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19年5月30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044,债券简称:岭南转债),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岭南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因转增股本及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P1=(P0-D)/(1+n)

  P1=(8.96-0.08)/(1+0.5)≈5.92元/股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规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8.96元/股调整为5.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19年5月3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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