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9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公司副总经理万坤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9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近日收到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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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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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