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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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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4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汪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其中现场出席1人,其余均为通过视频或电话出席,董事长景百孚先生、董事兼总裁黄凯先生、董事臧小涵女士、独立董事何和平女士、独立董事吴卫明先生因有事请假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除监事李丽娜因有事请假未出席会议外,其他监事全部为现场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以总价1元定向回购业绩补偿股份及后续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黄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陈国宏、何和平、吴卫明、蔡金良4位独立董事的2018年度的述职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殊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0项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发平、俞素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4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9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公司同意聘任郝兴欣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分管公司投资及融资业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国宏、何和平、吴卫明、蔡金良四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郝兴欣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郝兴欣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经了解,郝兴欣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附郝兴欣先生简历:

  郝兴欣,男,1976年11月出生,电子科技大学MBA。1998年7月-2002年8月,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销售;2004年12月-2006年3月,深圳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相关工作,董事会秘书;2006年3月-2007年1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运营绩效管理;2007年1月-2017年8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任投资部副总经理;2017年8月-2018年4月,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任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深圳中机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睿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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